房地产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工程项目建设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房地产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法律规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房地产服务中心及所属各部门。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是单位工程项目的领导决策机构,由单位负责人、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一)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工程项目的方针政策;2、讨论决定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事项;3、审批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和建设方案;4、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活动的全过程;5、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其他审批事项。(二)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由单位主管领导、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人职责:1、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的调查讨论;2、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拟订工作;3、组织做好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选定工怍;4、指导协调各项工程项目的建设;5、负责相关文件材料的报批工作;6 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诉受理、处理工作;7 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务。(三)会计人员职责:1、核对工程项目业务相关原始凭证和文件;2、进行工程项目业务的会计核算;3、登记、汇总工程项目业务相关账目.(四)出纳人员职责:1、对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人的批准意见进行审查;2、按规定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3、结算工程项目的剩余款项。(五)档案管理员职责:1、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台账;2、做好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登记、积累、整理、保管工作;3、协助做好工程项目的审计、检查工作.(六)审计人员职责:1、对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各环节进行监督;2、依据审计需要,开展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工作;3、参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第三章工程项目授权审批权限第四条工程项目立项授权审批权限(一)房地产服务中心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工程项目的授权批准制度,对授权界定其权限的范围,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二)工程项目立项授权审批:1、总投资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100 万元以下的单项或多项合计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单位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批:2、总投资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的工程项目,经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