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市[2024]46 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法律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24)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24-0202),现印发给你们,供参照执行.在推广使用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法律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24)同时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24-0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 0 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GF-2024-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1. 监理酬金:。2。 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