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第三条公司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名称:住所: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除外)公司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续经营,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壹个,姓名与住所如下:股东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三)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咨询;(四)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进展。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三)出资证明书编号。第三章注册资本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第十三条公司注册资本采纳认缴制,现股东承诺在年月日前缴付全部出资,逾期不到位的,自愿按法律及章程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四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存入公司账号。第十五条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在公司设立前,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第十六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第四章股东职权第十七条公司为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第十八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