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员的岗位职责一、协助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负主要责任.二、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规范、制度的规定,坚持“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三、仔细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及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四、参加施工方案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条款拟定工作,检查督促条款的实施,负责安全措施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及时记录好安全台帐。五、负责本工程的常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奖惩措施,对违章现象进行制止,对一般事故做出处理和记录.六、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日常生产的安全教育工作。七、参加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上报等工作。八、自觉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加强自身廉正建设,杜绝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4、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假如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5、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纳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8、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聚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 30 度。10、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 厘米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11、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