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训练的诊断标准与流程一、 医疗康复法律规范(一)功能评价入院后 5 天内进行初期评价,住院期间根据功能变化情况可进行一次或多次中期评价,出院前进行末期评价。脑卒中的功能障碍主要包括运动功能障碍、感觉障碍、认知障碍、情绪障碍、言语和语言障碍、吞咽障碍、排泄障碍及心肺功能障碍等.评价项目如下: 1、躯体功能评价Brunnstrom 评价、Fugl—Meyer 评价(FMA)、肌痉挛评价、关节活动度(ROM)评价、感觉评价、平衡功能评价、协调评价、肢体形态评价、上肢功能评价、日常生活活动(ADL)评价、痛苦评价、肌力评价、辅助器具适配性评价,可步行者需进行步态分析。2、精神心理评价存在相关问题者进行认知功能评价(可先用认知筛查、成套认知评价表、知觉障碍筛查表进行评价,然后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定向、记忆、注意、思维、失认症专项评价)、人格评价、情绪评价,存在行为障碍者进行专门行为障碍评价。3、言语、吞咽功能评价首先进行失语症和构音障碍筛查,对存在或可疑存在失语症或构音障碍者需进一步进行失语症标准检查和构音障碍检查,部分患者需进行吞咽障碍评价、肺活量检查.4、社会心理及生活质量评价5、康复效果的评定疗效的结果判定是指末次评估与初次评估分值之差,标准如下:显效:分值差≥8;有效:分值差在 1~7 分之间;无效:分值差为 0。(二)康复治疗法律规范康复治疗注意循序渐进,要有脑卒中患者的主动参加及其家属的配合,并与日常生活和健康教育相结合。1、物理治疗(1)运动治疗:早期主要进行床上良肢位摆放、翻身训练、呼吸训练、关节活动度训练(被动活动、牵伸等)、坐位平衡训练、转移训练、血管舒缩训练等.恢复期继续进行关节主、被动运动、牵伸训练、呼吸训练、体位变换训练等,并进行患侧肢体的运动控制训练,以及各种体位间的变换及转移训练,同时进行站立床治疗及坐、跪、站立位的平衡训练和步行训练等。后期在继续加强前期治疗的基础上,根据患者运动控制能力、肌力、平衡功能等情况,循序渐进进行减重步行、辅助步行、独立步行及步态训练等。(2)物理因子治疗: 选用电子生物反馈疗法、偏正光照射、中药熏药治疗、超声波治疗、超短波短波治疗、中频脉冲电治疗等。2、作业治疗(1)认知训练:对有认知障碍者根据认知评价结果进行定向、记忆、注意、思维、计算等训练,严重病例早期可进行多种感觉刺激和提供丰富的环境以提高认知功能,有条件的单位可使用电脑辅助认知训练。(2)知觉障碍治疗:对存在知觉障碍者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