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招聘、培育与考核管理办法一、总则 应届毕业生是公司干部管理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后备力量,应届生招收工作是公司人才引进的重要途径。为了加强公司对新聘应届毕业生的招聘、接收、培育、考核工作,建立导师培育制度,加快个人职业成长,满足符合公司战略进展的人才需求,制定本办法. 二、招聘与接收 1。招收计划和招聘活动方案的制定: (1)每年 7—8 月,各中心、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和岗位人员配置需要,提出次年度应届生招收计划,经综合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 (2)每年 9 月,由综合管理中心提出公司次年度应届生招收计划和招聘活动方案,报公司领导批准。 (3)每年 10—12 月,综合管理中心根据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的招收计划和招聘活动方案启动校园招聘工作. 2。招收原则:应遵循“按需招收”、“专业对口”、“质量优先”、“结构匹配”和“双向选择"的原则. 3.应届生招收条件:(1)一类(重点院校)和二类(普通院校)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优先招收博、硕士讨论生和“985 工程”、“211 工程”重点院校应届毕业生。(2)与接收计划中需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3)在校期间成绩良好,无两科以上的补考记录,无行政处分记录。(4)能按期顺利毕业,报到时能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5)体检结果正常,无重大疾病。 4。实行招收回避制度,即与公司员工有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人员不得招收进入公司。5。招收程序: (1)通过校园、招聘会、网络途径收集应届毕业生简历→(2)对比招收计划和本办法的招收条件进行筛选→(3)组织面试,并向面试合格者征求实习/签约意向,初步确定招收人选→(4)报公司领导讨论审议→(5)签订实习协议/三方协议→(6)报到后签订包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7)办理接收、入职手续。 6。服务期限: (1)短期:不签订三方协议。公司与应届毕业生约定一定工作期限内,来司实习工作与其签订实习协议书(详见附件 1),不签订三方协议书。(2)长期:签订三方协议及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如实习期表现良好,能承担岗位基础工作。经公司领导批准正式接收的,与其签订三方协议书及劳动合同,办理接收、入职手续,根据正式员工进行日常管理。三、实习期、试用期、见习培育期管理1。定义:(1)实习期:指未取得毕业生证书,且公司未正式接收签订三方协议及劳动合同期间,在司实习工作期间. (2)试用期:指取得毕业证书,且公司正式接收签订三方协议及劳动合同后两个月(以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