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文献浙电大〔〕149 号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有关财经类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实行意见各市电大(分校),各县(市、区)电大学院,各直属分校(学院):根据《“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实践环节教学工作规范的告知》精神,结合本省电大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有关财经类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实行意见,请遵照执行。一、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与意义毕业论文是广播电视大学财经类学生整个学习过程中一种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是综合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能力的一种重要手段。撰写毕业论文对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能力有着重要意义。二、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省电大成立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负责全省电大财经类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各市电大(分校)成立毕业论文指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选题的审核、指导教师资格审核、组织答辩等工作。毕业论文指导小组组长应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省电大财经类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构成人员如下:主任:刘曾遂副主任:葛正鹏委员:毛愫璜、江治平、康萍、姚虹、郭斌、吕静静三、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资格规定财经类各专业本科学生,已获得的学分占课程总学分80%以上者。违反本条规定撰写毕业论文,成绩无效。四、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基本规定1.毕业论文为财经类各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2.毕业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毕,不得抄袭和抄袭他人成果。学生在专科学习阶段所作毕业论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作本科学习阶段的毕业论文。3.毕业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的和教学规定,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题目大小适中,对实际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应结合目前科技和经济发展,尽量选择与社会发展及当地区、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题目。选题应鼓励学术创新,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处理的常识性问题;鼓励选择同国家的建设与发展亲密有关的现实问题,鼓励与处理实际问题有关的论文选题。4.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初步选题后,由教学点专业责任教师签订意见,教学点加盖公章后,报市电大(分校)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存档(见附件 1)。5.毕业论文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确实需要多人合作完毕的综合性课题,必须明确分工,保证各自独立完毕所分担的部分。杜绝抄袭、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6.毕业论文应当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