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年 月 日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建设单位:(简称甲方)承包单位:(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1。3 建筑面积:1。4 乙方垫资从挖土开始,到三层,甲方按完成工程量的 80%支工程进度款。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1.1 按设计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进行总承包.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3 本工程采纳商品混凝土。第三条 工程造价及承包结算方式3。1 土建、装饰安装工程造价约 2 亿元,具体依施工图工程量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以实际竣工的工程量,按 2024 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24 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进行结算,管理费率和利润率按定额取费,有弹性的费率按高值取费。3.2 市政工程按 2024 年版,园林工程算按 2024 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进行结算管理费率和利润率按定额确认的中间值取费。消防、暖通、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套用 2024 年《广西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进行结算。3.3 工程结算材料单价、人工费单价调整.① 材料单价调整以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施工期间的建材市场信息价格为准,②人工费按桂建标[2024]21 号文件调整,合同实施期间有政策调整,按新的调整文件执行。③信息价上没有的,参照桂林市市场价双方确认为准。3。4 本工程如有增加工程量 ,结算按以上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的3。1、3。2、3。3、3.4 条款进行结算。3。5 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参考价没有的,双方办理签证为准.3。6 在施工期间遇下列情况的,工程造价则做相应调整。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变化。B、基础变更、设计变更、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加.C、不可抗拒力。第四条 工期4。1 工期按定额工期执行,开工日期以施工许可证为准。计划从 2024 年 12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 日竣工,竣工验收七日内交付使用。乙方按工期提前竣工的赶工措施和提前投入使用奖励。4。2 乙方在施工前要有相当好的素养施工队伍,确保工程如期完成,不准出现无劳动力的现象。4。3 对以下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变更或设计变更;(2)一天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