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四川省计算机等级考试试卷安全保密管理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四川省计算机等级考试试卷(含参照答案、评分原则,下同)的安全保密,制定本管理措施。第二条 四川省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试题(试卷、答卷)、评分原则及参照答案在考试之前为国家机密材料。四川省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命题、试卷(包括备份卷)的印制和试卷、答卷(含答题卡,下同)的领取、运送、保管及交回工作,必须遵守本管理措施。第三条 四川省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厅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心、组织考试的四川省高校学校(如下简称考点学校)负责。各级单位应建立考试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增强保密意识,贯彻各项保密措施,做好考试的命题,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第二章 命题 第四条 本管理措施中所指的命题教师包括命题、组题、审题、终审教师,以及四川省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知识和能力等级考试委员会委员。第五条 命题教师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并与考试中心签订保密责任书。第六条 命题教师身份对外保密。参与命题工作的教师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向任何人暗示或指明有关考试的任何内容,并不得参与任何非盈利和盈利性质的辅导班。在未征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心的同意下,命题教师不得私自或公开出版发行任何与考试有亲密关系的书籍或辅导资料。第七条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与四川省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教师,不能参与本年度本学科命题工作。第八条 命题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或便携式计算机进行命题工作时,均应采用断网操作;在试题解密前应使用专用 U 盘加密存储试题,保证考试试题的安全保密。严禁将所命试题与其他课件混存,第九条 命题教师工作结束后,考试原始试题载体由组题负责人保管。命题过程中的草稿等文字材料,要即刻进行销毁。命题老师不得在公共场所打印试卷。试卷打印成稿后应立即销毁草稿并删除电子文档,清空回收站,不容许保留副本。第十条 严禁以电子邮件发送、U 盘拷贝等形式传递有关试题。第十一条 命题、组题、审题工作结束后,考试中心与各环节命题教师应履行严格的试题交接手续。正式试题由审题负责人用专用密封袋密封、签名后以纸质文档形式交考试中心专人保管。试题须寄存在保险柜中。第十二条 同一种语言考试应准备 A、B 两套试卷。试卷的最终使用,应采用随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