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〇一三年五月前言一、为指导我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广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二、本《要点》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审查机构及其他勘察设计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时参考使用,也可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及科研院所参考。三、本《要点》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四、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编制。一、初步设计文件要求(一)文本装订齐整,封面的项目名称和设计单位清楚,出图印章有效,扉页内签署齐全,注册师印章有效,设计文件齐全。(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三)设计应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采纳的主要设计标准及法律规范全面,名称及编号正确、版本有效.相关主管部门的批文应齐全,设计应满足各职能部门的审批意见及相关规定。(四)对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进展绿色建筑的通告》(穗府〔2024〕1 号)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在初步设计文件中,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应包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目标及子评估表、所采纳的主要技术措施及必要的计算、模拟分析报告。二、建筑专业(一)设计说明1.设计内容是否符合立项批复要求,规划设计是否满足规划批复,相关批文中的原则问题在设计中是否体现,工程概况是否与设计相符。2.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和依据性资料中对本专业的要求是否在设计中得到落实.3.项目的分期实施情况和设计范围是否明确.分期建设的工程,已建、待建原则是否清楚,分期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4.基本要求:建筑物建筑类别、建筑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地震设防烈度、建筑物屋面和地下室防水等级等内容是否明确。5.采纳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情况是否进行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可行性评价.6.内容表述是否清楚,并与设计图纸表达内容一致.7.建筑物特征参数是否完整、定性明确,并符合相关法律规范要求。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述是否全面,并满足相关部门批复的要求。9.建筑节能设计是否有各单体建筑的各朝向窗墙比、主要外围护结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