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物料制作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制作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广告宣传物料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合作方式1、甲方因业务开展需要,委托乙方制作物料,乙方自愿受托制作物料。2、双方根据单次的清单等为准制作物料及结算费用,乙方应严格根据甲方的要求制作,材料、工艺、色彩、外观、规格、功能等应符合甲方要求,并由乙方负责将物料运输至甲方指定经营场所并承担运输费用、安装、风险、协调等事宜及责任。3、本合作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均有权与第三方开展类似合作.三、付款方式甲方、乙方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或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确定其他结算方式。乙方应及时将物料费用结算单据提供给甲方,甲方应在核对无误后且收到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物料制作费付清.如有异议应及时告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四、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2、甲方有权及时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设计稿和其他物料等提出修改意见和制作要求,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3、甲方有权对乙方交付的物料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限期重做,亦有权拒付不符合要求的物料对应的费用.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安装、施工等进行维修维护,确保安装及使用不存在安全隐患。5、在乙方依约提供物料及配套服务的前提下,甲方须依约支付物料费用.6、(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其具有履约的资质及能力,依约为甲方提供物料制作服务,并对己方设计样稿等的合法性负责、承诺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若出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则由乙方承担其法律责任.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完成时间,所有的制作内容均以甲方最后的确认稿为准。 3、合同号:2024-乙方实施物料制作业务中,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常常与甲方沟通、沟通,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4、乙方负责制作物料的产品的安装、维护等,实施时间、方式等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