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电集团管理创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创新驱动进展战略,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建设创新驱动先行省的战略部署,正确引导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管理单位”)开展管理创新工作,提高经营业绩,提升整体竞争实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粤电集团管理单位。第三条 集团公司及粤电集团管理单位应与国内外先进企业对标,找出差距和短板,明确管理创新重点,深化开展讨论,探究创新管理方法,提炼管理创新成果。第二章 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第四条 集团公司领导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批准管理创新项目立项计划申请;(二)审批管理创新成果及其奖励方案;(三)批准管理创新委托示范项目。第五条 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及生产技术部(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生部”)是管理创新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如下:(一)负责组织策划管理创新工作,拟订委托示范项目;(二)组织年度管理创新项目的申报、变更、评审、实施检查和验收;(三)组织管理创新成果的评审,推举优秀成果申报奖项及推广应用等工作;(四)建立管理创新项目管理台帐;(五)负责每年更新集合创新体系,在集团内推广管理创新成果。第六条集团公司各部门的职责:(一)组织开展本部门及所辖业务范围的管理创新工作;(二)组织本部门管理创新项目的调研、立项申报、实施验收和成果报送;(三)代表集团公司对管理创新委托示范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第七条粤电集团管理单位的职责:(一)指定企业管理创新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二)组织开展本单位管理创新工作;(三)组织管理创新项目的调研、立项申报、实施、验收和成果报送;(四)表彰奖励对管理创新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及个人;(五)将标准化作为推动企业管理创新的有效手段.第三章 管理创新项目的立项申报及评审第八条 管理创新项目的立项应以问题为导向,以对标为手段,在吸收借鉴标杆单位成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管理提升措施,并针对主要指标制定年度目标1,从管理提升措施中提炼管理创新项目。第九条在每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完成下年度项目立项申报。第十条 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如下:(一)集团公司各部门及粤电集团管理单位应充分借鉴集合创新体系中所取得的成果,寻求突破2,择优申报项目,并详细说明项目的讨论方向、讨论内容、实施方法、实施计划、创新点及预期达到的效果,字数不少于 500 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