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管理细则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编码:Q/CSG—GPG 2 12 008-20242024/09/24 印发封面2024/09/24 实施本制度信息制度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管理细则制度编号Q/CSG—GPG 2 12 008-2024对应文号版 次变更概要修编时间状态角色人员编写黄明辉、陈志光、曾耿晖、张弛、李一泉、张智锐、曹建东、陈桥平、焦邵麟、王峰、邓旭阳、刘琨、朱晓华、袁亮荣、梁博、刘世丹、谭乾、王增超、邱建、罗跃胜、张葆红、杨韵、朱峥、屠卿瑞、张加初审陈志光会签、何国强、、、审核孙发董俊宏王一波批准2024/09/24 印发制度信息2024/09/24 实施目录1 总则 2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与定义 2 4 职责 5 5 技术标准管理 10 6 新技术管理 10 7 规划与基建管理 10 8 新设备入网管理 14 9 版本管理 18 10 整定计算管理 21 11 运行管理 30 12 状态评价与风险评估管理 47 13 作业管理 47 14 定检管理 53 15 缺陷管理 57 16 反措管理 63 17 统计评价管理 66 18 技改与修理管理 69 19 退役管理 72 20 附则 72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管理细则1总则1.1 为贯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二次系统和继电保护设备的管理要求,落实系统第一道防线的系统运行职责,提升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实现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特制定本细则.1。2 本细则结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绩效、成本、风险综合最优的目标,对继电保护设备(含继电保护信息系统、故障录波器、测距装置)从选型、采购、安装、运维、检修、退役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出了法律规范性要求,涵盖技术标准、新技术、规划与基建、设备准入、版本、整定计算、运行、状态评价与风险评估、作业、定检、缺陷、反措、统计评价、技改与修理、退役等方面.1。3 广东电网各级调、发、输、变、供、用电单位以及在广东电网从事继电保护的科研、设计、施工、制造、质检和运维等单位,均应遵守本细则。2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DL755)《220kV~750kV 电网继电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