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变电站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做好变电站安全保卫及治安管理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安全生产及变电站设备和人员安全,对本部及直属各单位因工作需要进入变电站检查、巡视、抢修、施工作业的人员、车辆和外单位人员前来参观学习、外施工单位人员、车辆进入变电站施工作业等,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运行中的变电站。二、职责局办公室是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对治安保卫工作措施作出部署、协调,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分析、汇报。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内部治安管理,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抓好常常性的治安保卫工作,动员、组织职工群防群治,形成网络。三、管理内容与方法(一) 人员、车辆进入变电站管理1、本部及直属各单位因工作需要进入变电站检查、巡视、抢修、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需配带工作证;车辆进入,须出示广东电网公司清远供电局变电站车辆出入证,并接受值班保安人员的检查、验证、登记;无工作证的人员及变电站车辆出入证的车辆,视为外来人员,需办理进站手续,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变电站.2、在变电站值班的职工私人车辆及非施工车辆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站出入证,进站后应在划定的非生产区停放。3、地方政府或上级来检查工作的领导、专家等人员,需要进入变电站,由局领导或部门领导、有关专责陪同,陪同人员出示工作证,并在保安值班室进行登记,陪同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局小车班领取变电站车辆出入证,事后将变电站车辆出入证交回小车班统一保管。4、各单位领取的变电站车辆出入证应指定部门专人管理,不得转借外单位人员及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查实,将严肃处理,由此引发的事故、案件及其他问题,追究单位领导及经办人的责任。5、与变电站无工作关系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司机不准进入主控室及高压场地。(二)参观学习管理1、负责接待前来参观学习的部门,接待部门必须事先书面请示局领导同意,并报办公室办好有关手续后方能进入参观场地.2、参观前负责接待的部门要向参观者提出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由接待部门工作人员带入现场,并指派具有电力业务基础知识、安全知识和熟悉保密规定的人员,根据规定的路线和参观部位进行参观讲解。3、参观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携带录像机、照相机、武器、弹药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变电站、调度中心值班室,如特别需要拍照的要书面提出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