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泛亚财经与教育培训学院 文献泛亚学院〔〕04-3 号─────────────────────云南泛亚学院有关开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安排的公告各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人员及有关单位:云南泛亚财经与教育培训学院是云南省教育厅在引航人才培训学校的基础上同意成立。重要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程类、财经类、教师教育类人才培养及教育认证机构。被云南省教育厅授予“云南省民办学校教师培训实训基地”; 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获得“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昆明市考点、报名资格审查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点资格,是经财政部门立案承认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被都市时报面向社会公开投票竞选后授予“昆明最具美誉度教育机构”;云南信息报读者评价“诚信教育机构”等。我院作为专业的财会培训机构,为了配合各级财政部门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措施》(财政部令第 26 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19 号)、《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措施》(云财会〔〕22 号) 、云南省财政厅有关《云南省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告知(云财会〔〕24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有关开展全省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工作的告知》(云财会〔〕15 号)等文献精神。结合我院教学课程开发实际状况,现将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一、培训对象根据《云南省财政厅有关开展全省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工作的告知》(云财会〔〕15 号)文献精神,凡在2012 年 3 月 30 日前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含、两次未进行注册登记的持证人员),必须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措施》的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学习。二、学习形式重要开展面授培训,采用教师讲授与互动研讨相结合,培训结束,通过考试者,颁发财政部门承认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为以便会计人员学习,分别开设周末单休班、双休班、晚班、集中面授班等;为以便企事业单位、机关及地/州市团体培训,团体报名人数在 80 人以上的机构,由双方协商确定讲课时间、地点及讲课方式,必要时,可送教上门服务。三、课时规定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措施》等有关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不得少于 24 小时,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