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甲方(实习单位): 香河县京师实验幼儿园 办学习可证号:113102460003701乙方(实习学生): 身份证号: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中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中[2024]16 号)“中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究创新高技能人才培育模式,增强学生的专业技能,经甲、乙方共同协商,就赴香河县京师实验幼儿园顶岗实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信守.实习时间:年 月日至年月日一、甲方职责和义务1、甲方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条件下工作,并明确乙方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2、甲方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内部员工的要求对乙方顶岗实习进行管理,并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3、与校方一起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并委派幼儿园内骨干员工对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实习指导.4、实习期间,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5、实习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安排,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共同协商解决办法.6、顶岗实习结束后,根据乙方的具体表现进行考核和评定,并签署鉴定意见,以作为考核乙方实习效果的依据.二、乙方职责和义务1、服从安排,积极参加顶岗实习.2、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在岗位上仔细履行职责,接受实习单位的考核,尊重实习单位的各级领导、实习指导老师和其他员工。3、顶岗实习期间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安全,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如因不服从实习单位管理而造成的损害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4、定期向校内指导老师、辅导员(或班主任)汇报自己的情况,及时了解学校教学情况及其他方面的工作安排。5、顶岗实习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如因病或事确需离开的必须向甲方领导及校内指导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待指导老师同一头方可离开。三、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实习期过后双方有意愿继续合作,可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四、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方须共同遵守。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