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加强幼儿园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制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国家财产及师生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二、园长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积极做好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让幼儿都能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 三、遵守幼儿园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救援预案,执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在发生火灾事故时组织幼儿逃生自救的能力。 四、仔细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排查、解决。 五、每日要对重点消防部位做到每日防火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六、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对消防设施要勤于检查,齐备、完好、有效的设备要保管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妥善解决。 七、对于幼儿园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各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和操作规程,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加消防安全救援工作。 八、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要仔细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我本人承诺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和责任,坚决完成消防工作目标。南阳市第七十二小学 责任单位:强克范责任人:2024 年 9 月 1 日 2015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