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册 桥涵工程册说明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24 版)第三册《桥涵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打桩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结构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工程、立交箱涵工程、安装工程、临时工程和装饰工程,共 10 章 593 个子目。二、本册定额适用范围:1.单跨 100m 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2.单跨 5m 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GB5O500 一 2024)2.《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24 版);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一市政工程)(2024);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2024);7.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法律规范.四、本册定额有关说明:2.圆管涵套用第六册《排水工程》定额,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费乘以 1.25 系数。3.本册定额中提升高度按原地面标高至梁底标高 8m 为界,若超过 8m 时,应考虑超高因素(悬浇箱梁除外)。 (2)陆上安装梁可按表 3 一 1 调整相应定额中人工及起重机的台班消耗量,但起重机械的规格不作调整;表 3—1 陆上安装梁人工及起重机消耗量调整表 项目现烧混凝土陆上安装梁人工5t 履带式电动起重机人工起重机械提升高度H(m)消耗量系数消耗量系数规格调整为消耗量系数 消耗量系数H≤151.021。0215t 履带式起重机1。101。10H≤221。051.0525t 履带式起重机1。251.25H>221.101。1040t 履带式起重机1。501.504.本册定额河道水深取定为 3m;5.本册定额中均未包括各类操作脚手架,发生时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6.本册定额未包括预制构件的场外运输。五、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第一章 打桩工程说 明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打基础圆木桩、打钢筋混凝土桩、打钢管桩等,共 11 节104 个子目。二、定额中土质类别均按甲级土考虑。三、本章定额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 l:6 以内时,人工乘以 1。33,机械乘以 1。43.四、本章定额均考虑在已搭置的支架平台上操作但不包括支架平台,其支架平台的搭设与拆除应按本册第九章有关项目计算。 五、陆上打桩采纳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时,不计陆上工作平台费,可计 20cm 碎石垫层,面积按陆上工作平台面积计算。六、船上打桩定额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七、打板桩定额中,均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八、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定额中均未包括运桩。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