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效利用社会管理创新的现有平台,不断扩大社区群众对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管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深入推进干部监督管理,增进干群关系,提高党委、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实现同步小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XX县区委“七项规定”以及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XX县区纪委全会精神为目标,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凝聚社会监督力量,既关注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内的工作圈,又关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深入推进全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二、工作目标通过建立“群众联防、社会联督和家庭联控”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在业余时间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有悖社会公德、有损干部形象的行为,实现“四个前移”。即实现监督工作重心前移,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更贴近群众;实现管理职能前移,使廉政文化进社区、进网格,着力夯实反腐倡廉组织基础;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使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形成反腐倡廉监督合力;实现监督预警前移,使网络舆情监控与倾听基层信息相结合,建立干群互动的信息沟通平台,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促进领导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三、监督对象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四、监督内容围绕领导干部“四圈”开展监督。社交圈:是否有违反政治和组织纪律、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制造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和行为;是否有参加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邪教组织或封建迷信等活动;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能否敢于制止,伸张正第1页共5页义;生活圈:是否有搞“小圈子”及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频繁来往的情况;有无媚上压下,搞不正之风的行为;能否摆正自己的位置,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抵制腐败现象的侵蚀;有无接受不正当宴请,用公款支付酒店、歌舞厅等吃喝玩乐费用;有无沾染黄、赌、毒等不良习气和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家庭圈:是否孝敬父母及对亲属子女严格管理教育;有无对身边工作人员、亲朋好友提出过分要求;有无影响工作决策和丧失原则等问题。公益圈:是否带头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公益性活动;是否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宣传、服务等工作;是否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维护社会治安和环境卫生,倡导文明新风;是否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积极向社区党组织建言献策,配合社区党组织搞好工作,维护社区集体利益。五、监督措施采取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家庭监督等“四位一体”的监督方式,以开展“三亮三比”活动为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确保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一)开展“亮身份、比形象”活动。社区党组织和网格监督小组将干部身份(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在网格内进行公开,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监督。比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作风是否转变、是否廉洁,比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是否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谦虚谨慎,品行端正;是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不散布、传播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是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模范遵守社区管理规定,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是否参加积极向上、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二)开展“亮承诺、比贡献”活动。领导干部以个人承诺方式在社区党务、政务公开栏,网格内居民集中区域或小区、楼栋等进行公开。半年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公开“践诺”推进会,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工作。年底,组织网格内“两代表一委员”、普通群众和服务对象,对领导干部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评议,比领导干部为基层党组织、社区群众、服务第2页共5页单位和服务企业做了哪些贡献。(三)开展“亮标准、比满意”活动。结合领导干部服务公开承诺,将监督标准和行为规范在社区网格、小区或楼栋明显位置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区群众监督。年底,以社区党组织为单位,召开网格群众代表评议大会,对领导干部在服务社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