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工作管理制度忻保高速公路第五协议段项目部测量工作管理制度1、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所有测量工作,做好施工过程控制。2、保证所使用的仪器状态良好,定期进行检定和自校,并做好标识,建立台账和检定、自校状况记录。所有测量仪器都必须通过有关单位检定,并持有合格证和编号。3、测量人员要熟悉施工图纸和测量精度规定,掌握仪器性能,遵守操作规程。参与动工前的交接桩、基准点复测工作,加密控制点,配合监理进行数据复测。4、恢复定线,测量土石方数量;工地一般放样、变更测量,并配合做好计量测量。测量放样过程中若发现实际状况与设计图纸不符,应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技术部提出,不得私自更改。5、施工过程中检测平面位置、中线、高程、宽度、坡度和几何尺寸,做好检测记录。6、测量记录要做到工整、统一,表格中的各项内容要填写齐全,原始记录要妥善保管。测量资料要及时搜集、整理和归档。7、对测量标志做好护桩,进行定期复测,对控制桩应妥善保护并引出攀线标志,以便校核。8、负责收方、交工验收测量和项目部的其他测量工作。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一、按照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原则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规程、规范和原则规定,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控制和评估工作。对所辖范围的质量检查工作负全面责任。二、向每个施工队进行质量验收和评估原则的交底。三、质量检查员要把好四关,即:材料检查关、工序交接关、隐蔽工程验收关、交工验收检查关。四、坚持工程质量的“三检制度”(即班组初检、队级复检、项目部质量部门终检),逐层负责。在得到授权的终检人员确认后,报监理签批。否则,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五、组织或参与本项目的临建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对产品的不合格品或质量缺陷,建立台账予以登记,分析原因并组织制订纠正措施予以整改。对纠正措施的实行成果负有检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