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申报培训班开班注意事项各地市建筑业协会及培训机构:一是《管理措施》第十一条规定:“培训机构(培训点)举行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班,应经当地建筑业协会审核,并报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同意后实行,并配合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行培训考核考试工作”。二是《教学管理规定》第六项规定:各培训机构(培训点)组织举行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班,应在开班前 15 天将开班告知、办班规模、课程安排、任教老师、学员名单(即学员报名表附后)等办班资料经当地建筑业协会审核后,报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同意实行。开班前须上报如下资料:1、开班告知2、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举行培训班审批(立案)表(一式两份)3、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培训班教学(考试)计划表 4、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培训班学员报名表请各地市建筑业协会及培训机构严格审核学员申请表并存档;认真填写《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培训班学员报名表》,随办班资料一并上报省建筑业协会审批立案。附:《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十二月十七日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培训班学员报名表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电话:序号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学历职称原有专业申报专业项目经理 证书名称项目经理 证书号码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