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有用手册一、岩土工程勘察分级(一)岩土工程勘察法律规范1、岩土工程勘察法律规范(GB 50021-2001)工程重要性等级我国工业与民用建筑划分标准重要性等级破坏后果工程类型分类层高(m)层数对建筑结构起控制作用的荷载一级很严重重要工程(甲级高层建筑及高、多、低层重要建筑)低层建筑多层建筑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3~69~1224~60>601~23~78~20>20竖向荷载竖向荷载与水平荷载水平荷载水平荷载二级严重一般工程(≥7 层建筑)三级不严重次要工程(≤6 层建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场地(简单场地)1)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2)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4)地形地貌复杂;5)有影响工程的多层地下水、岩溶裂隙水或其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专门讨论的场地。1)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2)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一般破坏;4)地形地貌较复杂;5)基础位于地下水以下的场地。1)抗震烈度等于或小于 6 度,或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2)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3)地质环境基本未破坏;4)地形地貌简单;5)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注:1、从一级开始、向二级、三级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2、对建筑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法律规范》(GB50011)的规定确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地基(复杂地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地基(中等复杂地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地基(简单地基)1)岩土种类较多,很不均匀,性质变化大,需特别处理;2)严重湿陷、膨胀、盐渍、污染的特别性岩土,以及其他情况复杂,需作专门处理的岩土。1)岩土种类较多,不均匀,性质变化较大;2)除本条第 1 款规定以外的特别性岩土.1)岩土种类单一,均匀,性质变化不大;2)无特别性岩土。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备注甲级:在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中,有一项或多项为一级;乙级:除勘察等级为甲级和丙级以外的勘察项目;丙级: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建筑在岩质地基上的一级工程,当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2、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法律规范(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法律规范》(GB50007—2024)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表 3.0.1建筑物安全等级 (JGJ7—89)设计等级建筑和地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