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在我国,公务员考核是指国家主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务员的工作体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的行政组织活动。是评价和鼓励公务员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和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通过严格的考核,主管机关可以全面理解公务员的政治体现、工作能力、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实绩,从而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及晋升级增资等提供科学根据,使这些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做到知人善任适才适位,以充足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一支稳定、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自从公务员制度建立以来,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建设有了明显进步,但还不够完善,在考核制度的设计方面仍然存在某些问题。现根据本人的工作实践,对目前我国在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就怎样处理问题提出自已的某些见解。一、目前我国公务员考核中的问题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汲取了老式的干部人事制度的长处,通过了十几年的探索,获得了明显的进步,也慢慢趋于成熟。1 月 4 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人事部联合印发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是以 1 月 1 日正式实行的公务员法为根据的,对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内容和原则、程序、成果使用及有关事宜作了全面规定。它与 1994年 3 月 8 日人事部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相比,程序更合理,内容更全面,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起步较晚,发展历史较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详细表目前:1.考核中流于形式和极端民主化的现象同步并存,影响着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健康发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重视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措施,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原则和程序进行。”但参与考核的人员包括考核者和被考核者,思想还不能完全统一到《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上来。考核人员中有的认为“考核年年搞,年年老一套”,思想不够重视;有的情面观念重,你好我好大家好,怕得罪人。而被考核者往往敷衍了事,体现为写个人总结和述职汇报时三言两语。某些单位和部门对考核工作认识不深,许多人缺乏参与意识,把公务员考核等同于一般的年终评先进、优秀等次实行轮番坐庄,搞平衡。出现两种极端的现象:一是部分单位领导虽然表面上履行了考核的规定程序,但考核中并不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而是个人说了算,凭个人的好恶搞内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