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甲方:乙方:琼中印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营根镇广告宣传栏业务事宜,全权负责项目事宜。一、项目名称:宣传栏制作安装二、项目地点:琼中县营根镇。三、附带项目费用:无四、项目预算金额:序号项目规格数量单价(元)总额(元)1不锈钢宣传栏2440×122013 个3900507002不锈钢宣传栏(两联)3500×1220×22 个9800196003宣传栏写真2440×12203500×1220×258 平方米653770合计:五、结算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后甲方通过汇款方式将项目总额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六、双方责任甲方责任:甲方负责组织项目完工验收、负责项目款拔付和完工结算.乙方责任:以上所承包的工程项目,乙方必需做到工艺优美,质量可靠,如乙方不达到质量要求,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付项目款.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项目未启动前终止合同,其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签字日期为生效日。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琼中印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 开户行:账号: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