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区卫生监督所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度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是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基础与关键。建设一支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和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员队伍,是实现卫生监督保障人民健康目的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卫生监督员的教育培训是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卫生监督员素质的有效手段。为深入做好新形势下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工作,根据《有关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员管理措施》,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行纲要》规定,以提高卫生监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为内容,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为目的,培养和造就一支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监督员队伍,为增进卫生监督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培训,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各级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建立卫生监督员准入、考核和聘任等有关制度,把培训作为卫生监督员年度考核的必备内容。新聘任卫生监督员必须在试用期内接受培训,做到先培训后聘任;新担任领导职务的卫生监督员,坚持先培训后任职。要形成卫生监督员培训和管理相结合的鼓励、约束机制,充足调动卫生监督员学习的积极性。 2、凡进必考,定期培训。录取卫生监督员实行资格考试制度,通过资格考试合格的,择优录取,严把“进口关”。卫生监督员的资格考试和资格证书,由卫生部统一组织和印制,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行。 在岗监督员必须参与继续教育,将培训和平常卫生监督工作相结合,按需施教,讲求实效,不停提高卫生监督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 3、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卫生部负责制定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的总体规划、政策协调、业务指导、质量监督检查和有关信息服务工作,详细承担国家卫生监督队伍培训师资和省级骨干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省和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当地区年度培训规划,贯彻上级培训计划,组织、协调、实行当地区卫生监督员培训。 4、突出重点,重视质量。围绕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对卫生监督提出的新规定和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