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一、调查准备工作1、赶赴事故现场.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根据分级、分线管理的原则,其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与前期事故调查,并初步确定事故等级、类别和事故原因。2、依法组建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牵头单位向同级政府呈报《关于成立××事故调查组的请示》文件。请示文件应当载明事故基本情况、拟定的调查组牵头单位、调查组组长、调查组组成单位和邀请单位。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员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成立调查组的请示文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或领导签字同意)后,调查组牵头单位向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和邀请单位发出《关于成立××事故调查组的函》,函告有关调查事项.3、立案.牵头单位明确主办人员,由主办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并由相关领导签署审批意见。4、制定事故调查工作方案.调查组牵头单位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制定事故调查工作方案,明确调查组织分工、调查组工作职责、各调查小组工作任务和调查工作要求。5、召开事故调查组第一次会议调查组组长主持召开事故调查组第一次会议。会议通报事故发生基本情况,抢险救援情况,宣布调查工作方案,明确各调查组成员分工和.任务,调查组组长对调查工作提出要求。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二、事故调查取证6、组织事故现场勘察,提取相关物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向当事人或目击者了解事故发生经过情况。提取事故现场存留的有关痕迹和物证(致害物、残留物、破损部件、危险物品、有害气体等),封存与事故有关的物件,并用摄影、照相等方法予以固定.对无法搬运或事故发生单位确需立即使用的物件,由勘察人员现场认定,并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当场签字认可后,交付事故发生单位或相关单位保管或使用。根据现场勘察和现场取证情况,绘制事故现场有关图纸(包括事故现场示意图、剖面图、工序(工艺)、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现场勘察完毕,向调查组提交《事故现场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应当载明事故现场勘察人员、勘察时间、勘察路线,说明事故地点基本情况和与事故相关的情况,认定事故类别,附有相应的事故图纸、照片等。参加现场勘察的人员在勘察报告上签字认可。7、收集事故事实材料。收集证明事故等级、类别和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