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理的缺陷浅谈如何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的核心理论-—-—-能量意外释放理论,可以归纳造成事故的原因有三个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的缺陷。人和物这两方面的因素已经被大家广为接受并认可,但管理的缺陷却往往容易被忽视。管理上的缺陷作为造成事故的因素之一—————同时也应是最重要的事故致因,应该引起我们的特别关注和重视。潘二矿乃至各大煤矿因管理上的缺陷所造成的事故层出不穷,潘二矿“2024。7.19”死亡事故、“2024.8.13”严重重伤事故,都存在管理上的缺陷。从这些事故中,我们可以充分认识到管理的缺陷所带来的灾难性的打击是多么的严重。下面仅从管理的缺陷方面粗浅的谈谈如何预防事故发生。要预防管理的缺陷造成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先知道什么是管理的缺陷.管理的缺陷表现在: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符合性;②安全管理体系(一种管理方法)、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③预防事故发生的组织措施的完善性(教育和管理措施);④操作者和管理者安全素养高低及对不安全行为的控制等方面。管理的缺陷具体表现为:①没有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工种考试合格就上岗操作;② 缺乏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③ 安全措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④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⑤ 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因此要控制事故发生,必须从源头抓起.首先,从安全教育开始。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 年 7 月1 日起实施)的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和时间都做了详细而严格的规定;其他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