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安徽益得邦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日在本公司办公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决议合法有效,决议内容如下:一、选举凤元顿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选举周超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期满可连选连任。二、一致通过公司章程。股东签章:2024 年 4 月 16 日 安徽益得邦商贸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凤元顿、周超、陶焱 3 方共同出资,设立安徽益得邦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安徽益得邦商贸有限 公司 。第四条 住所: 安徽省南陵县家发镇永林村麻桥街道 113 号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砂石、水泥及水泥制品,钢材装饰、 装修施工及材料 , 保温防腐、环氧涂料、保温隔热材料、防水防漏材 料等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伍佰 万元人民币。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情况实缴情况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凤元顿16668002024。4。18现金16668002024。4.18现金周超16666002024.4.18现金16666002024.4.18现金陶焱16666002024.4.18现金16666002024。4.1现金8合计5000000现金5000000现金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