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乐旺小学营养餐工作责任追究责 任 书为了提高安全的防范意识,避开各类安全事故(食品安全、资金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发生,促使我校营养餐工作能顺利实施,确保我校建立一个平安和谐校园,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经下责任追究制度,望全体共同遵守,相互监督执行。一、学校领导1、以校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仔细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加强营养餐工作的领导、实施、落实和监督,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2、各行政领导根据领导机构的职责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于自己的工作职责,因工作监督不到位,组织不力,造成相关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采购员1、采购员必须根据《学校食品采购制度》程序进行采购;2、根据望谟县卫生监督局的《卫生监督意见书》进行采购;根据《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仔细做好每一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3、根据采购流程进行台账登记制度,确保资金安全.4、根据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结合当地实际,严禁根据食品供应制度采购,要定期公示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等情况,接受学生、老师、家长的监督。5、因不遵守采购制度和相关卫生监督意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造成其他资金违规使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验货员1、随时对进入食堂原材料进行检查验收,严格按《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验货、接收制度》进行查验,对不合符采购制度和卫生要求的,一律不准进入食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2、对于查验工作不力,致不合格食品进入食堂,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追究查验人的相关责任,并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食堂从业人员1、必须具备食堂从业的资格和健康合格证,并定期接受相关业务培训;2、必须履行食堂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自觉遵守与学校签订的《安全责任书》;3、对于违反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解聘,如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裁定。五、报账员:1、期初要及时指导好各班填写好学生营养餐实名制、各种补助经费、营养餐人数的信息上报。2、统一从各班收取自费餐经费,每月据实上报营养餐经费使用,按时拔付营养餐经费、并建立好各种细账,营养餐、自费餐、其他公用经费收支要分类做账,随时向学校提供经费使用情况.3、采购各类学校物品要及时登记,并按资金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