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工业园区进展投资有限公司(修订日期 2024 年 8 月 10 日)章 程(修正案)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响应和贯彻落实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促进公司法律规范经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公司系出资人依据《公司法》出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 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之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第四条 本章程生效后即成为法律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法律规范公司、股东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具有约束力之文件.股东、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须遵守.第五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人员。第六条本章程为公司最高行为准则,对股东、董事会、经理具有普遍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八条公司注册名称:雅安工业园区进展投资有限公司 第九条公司注册地址:四川雅安工业园区住 所:四川雅安工业园区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营业期限与经营宗旨第十条公司经营范围:对四川雅安工业园区的交通、土地、能源、市政资源等领域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第十一条 营业期限:24 年。自工商登记之日起算。自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7 年 6月 9 日第十二条 公司之宗旨为: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公司管理理念,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本地资源,依法独立开展生产经营,进展地方经济,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四章股权结构和出资方式第十三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800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 8000 万元人民币。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方式: 股东姓名:四川雅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资方式:以人民币出资 8000 万元。第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公司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公司增资与减资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进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七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可以由公司股东独家认缴新增资本,也可以由公司股东外之第三方认缴公司新增资本.第十八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股东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情形下,公司注册资本额不得少于人民币十万元。 第六章 出资转让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之出资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