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清收协议(邮储银行)范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桃溪路支行风险代理清收协议 协议编号: 2024 年 第 号 本协议由 甲方: 【】分行 负责人: 地址: 邮编: : 乙方:【东驰】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晓东 地址:市州天镇回龙西路 61 号 邮编: : 鉴于: 1. 为加快清收处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协议第一条“委托清收标的” “项下的债权资产的清收。 2. 乙方是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清收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清收的标的债权资产( (二)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签发给乙方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四、代理职责和权利义务(一)在代理过程中,具体清收方式和清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债权 转让、债务减免、调解、和解、重整等)由甲方决定。乙方应依法依约依授权履行其代理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发生,否则,依法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承诺对因越权代理或其他行为给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代理过程中 , 乙方须勤勉尽职,最大限度地快速高效代理清收,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和时效期间等利益;乙方至少每月向甲方书面反馈代理清收进展情况;在清收完毕或终止代理后 5 个工作日,要整理清收案卷, 移交甲方一份存档,并向甲方提交结案报告。 (三)在本协议规定的代理期限,乙方不得接受本协议代理事项中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任何第三方的委托,代理其参加调解、诉讼、仲裁、非诉讼活动以及其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但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四)现金清收的,回款须由偿债主体或司法机关直接全额转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不得截留、 挪用或从中先行扣除代理费; 拟以资抵债的, 须经甲方同意,乙方应配合办理抵债资产变更登记和交付手续。 (五)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承诺》 ,并按《承诺》的规定严格履行义务。 五、代理费 (一)代理费的计提。代理费以相应的代理费计提基数乘上相应的代理费率 得出的乘积计提。代理费的计提基数按本条第(二)款的标准计算,代理费率按 本条第(三)款的标准计算。 (二)代理费的计提基数 1. 现金清收的计提基数。代理费的计提基数为代理期限委托清收标的实质回 收的货币资金【以代理期限(或抵债资产变现后)进入甲方指定账户的实质回收 资金为准】减去甲方在代理期限实际支付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