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监狱医院发展Lastrevisionon21December2020浅析监狱医院发展众所周知监狱医院作为监狱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整所监狱的医疗工作,它的发展关乎整个监狱的发展。随着依法治监、构建和谐监狱的不断深入,监狱医院要更新观念、转化思维,不断适应监狱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找准自己的位置,谋求新的发展之路。监狱医院从原来的几间平房、几名大夫、设备简陋、药品匮乏的时代一路走来,到现在拥有了自己的办公楼、数十名大夫、现代化的医疗设备、药品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但是随着监狱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监狱医院却遭遇了发展瓶颈,成为监狱发展乐章中一个不和谐的音符。存在的问题及现象一、对罪犯的基本医疗保障标准界定不清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监狱通常遇到如下罪犯医疗标准问题。1、疾病的时间范围。罪犯先天性的疾病,或者入狱前患上的疾病,监狱是否有责任给予治疗监狱是否还要负担罪犯出狱后疾病后续治疗的费用 2、疾病的种类范围。有些病严重影响人的健康和生活,有些病对罪犯生活有影响但影响不大,不治也没大碍。哪些种类的疾病是监狱应该为罪犯治疗的 3、医疗设备、器械和药品的档次和标准。档次不同,费用往往差别很大,罪犯提出过高要求,监狱应该选择什么档次的医疗设备、器械和药品 4、治疗的限度。有些疾病,如植物人,继续治疗下去也不会有明显好转,有些疾病,如尿毒症,继续治疗要花费巨额的费用,监狱是否有义务不惜代价不计成本地为罪犯治疗下去 5、医疗费用的负担。监狱是否承担罪犯医疗的所有费用罪犯应否承担费用每个罪犯的医疗费用是否有最高限额 6、医院的等级与地域范围。监狱应该在什么等级、什么地方的医院为罪犯病人诊治 7、罪犯及其家属有哪些选择权是否有选择医院、选择医疗设备和药品的权利是否可以自己出钱看病、自己购买药品对于这些罪犯医疗标准,法律法规规章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监狱没有一个可操作的标准。监狱法第五十四条只明确了监狱有提供医疗保健的责任,对医疗保健的标准、如何实施等具体问题,没有涉及。司法部、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对个别严重的传染病(如结核病、艾滋病等)的防治有所规定,而对于罪犯的医疗保健这个一般性的问题,没有系统、详细的规定。现代化文明监狱标准中有“保障罪犯的基本医疗”的规定,但何谓“基本医疗”,没有具体指标的进一步细化,监狱仍然难以把握。由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界定,给具体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有些罪犯提出过高的医疗要求,如要求到北京、上海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