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为规范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综合介入诊疗技术得最低要求。本规范所称得综合介入诊疗技术就是指除神经血管介入、心血管介入与外周血管介入以外其她介入诊疗技术得总称,主要包括对非血管疾病与肿瘤进行诊断与治疗得介入技术。其中,非血管介入疾病诊疗技术就是在医学影像设备引导下,经皮穿刺或经体表孔道途径对非血管疾病进行诊断与治疗得技术;肿瘤介入诊疗技术就是指在医学影像设备引导下,经血管或非血管途径对肿瘤进行诊断与治疗得技术。综合介入诊疗手术分为四级(见附件)、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综合介入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二)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得医学影像科与与开展得综合介入诊疗相适应得诊疗科目,有与开展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相关得辅助科室与设备。(三)介入手术室(造影室)。1。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有菌区、缓冲区及无菌区分界清晰,有单独得更衣洗手区域、2、配备有数字减影功能得血管造影机,配备心电监护。3。具备存放导管、导丝、造影剂、栓塞剂以及其她物品、药品得存放柜,有专人负责登记保管、(四)有经过正规培训、具备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得本院在职医师,有经过综合介入诊疗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得、与开展得综合介入诊疗相适应得其她专业技术人员、(五)开展三级以上综合介入诊疗手术得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得情况下,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医疗机构基本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三级医院,有独立得医学影像科(介入放射)或者与开展综合介入诊疗工作相适应得临床科室,开展综合介入诊疗工作 5 年以上,5 年内累计完成综合介入诊疗手术病例不少于 2000 例,其中开展三级以上综合介入诊疗手术不少于 1000 例,综合介入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2)二级医院,有相对固定得医学影像科或者与开展综合介入诊疗工作相适应得临床科室,开展综合介入诊疗工作 5 年以上,5 年内累计完成综合介入诊疗手术病例不少于 1500 例,其中开展三级以上综合介入诊疗手术不少于 800 例,综合介入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有综合介入诊疗需求。设区得市以区为单位,区域范围内无获得三级以上综合介入诊疗手术资质得医疗机构;县域内需要开展急诊三级以上综合介入诊疗手术时无法及时到达有三级以上综合介入诊疗手术资质得医疗机构。由取得三级以上综合介入诊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