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口腔科绩效工资核算方案门诊口腔科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取消基本工资发放,全面实行工作量绩效工资核算”。具体如下:1、医院按方案核算到科,科室由彭永宁负责进行二次分配,二次分配方案必须上报医院批复,并严格按批复的方案核算到人。2、收入计算方法:纳入核算收入的主要项目有:挂号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等凡由科室自主发生或科室消耗材料产生的收入 100%纳入科室核算收入,药品收入、检查收入、注射收入等由他科操作完成的收入概不计算。3、支出计算方法:水电费、卫生材料费、设备维修费等科室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全部纳入科室支出。4、绩效工资计算公式:绩效工资=【(核算收入×70%)-支出】×考核分值考核按 100 分计算,主要考核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医疗安全、医疗技术质量等。严禁私收费、超标准收费,如有违反严格根据医院相关制度予以处罚。5、其他:住院休病假、长期进修期间按档案工资由医院发放,另享受工资外的其他职工享受的福利待遇。举例说明:口腔科 4 月份总收入元,其中门诊收入元(药品收入元,治疗收入 4500 元,手术收入 2236 元,注射收入 833 元,卫生材料 100 元,检查 1787 元,挂号收入906 元),住院收入(骨外科、创伤外科出诊)8000 元(手术收入及材料收入),支出计 8560 元(其中材料费 4600 元,维修费 1000 元,水电费 660 元,消毒费 300 元。),考核得分 98 分(劳动纪律因迟到扣 2 分)。本月该科应得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为:【(门诊收入 7742(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材料收入、挂号收入)+住院收入 8000 元)×70%-支出 8560 元】×考核分值=元。口腔科 4 月份总绩效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