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施工承包合同简单 门窗幕墙施工承包合同 1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合同法》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内容:隐框幕墙窗扇加工(单价 35 元/个)。 四、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承包方自行承担劳动工具、机具和劳保用品等费用。 五、质量等级: 合格 。 六、加工量:(暂定)2500 个,合同价款:(暂定)87500 元。 七、实际支付数额根据双方核定的加工量计算确定。 第二条 加工期限 一、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 完工工期: 年 月 日 。 总日历工期天数: 日。 二、幕墙窗加工次序以及作业安排可根据发包方自身要求具体安排。 第三条 加工质量 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发包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加工工艺单加工、以及国家颁布的幕墙工程施工法律规范和质量标准加工。 二、承包方接受发包方现场代表的管理、监督;作业安排。 三、外观质量加工精度达合格。符合相应的外观质量检验标准。 四、双方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由发包方提供一切加工窗扇所需材料,包括型材,辅材以及窗所用五金。材料数量种类必须满足所加工窗扇数量和质量的要求。 五、补充条款(1): 。 六、补充条款(2): 。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发包方按实际提货量支付合同款即加工单价乘以提货数量。 二、发包方根据核实的加工量提货时一次付清后提货。 第五条 发包方工作: 1、提供所加工的一切原材料包括窗用型材,五金及其辅材配件。 2、合同签订 2 天内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加工必须的图纸,加工工艺单等必要技术文件。 3、定期提取已加工完毕的产品。 第六条 承包方工作: 1、根据发包方得加工图以及工艺图加工产品。内容包括,窗扇的切制组框,铰链风撑(各两对)/每樘。执手以及其配件的安装。 2、负责按发包方提供的加工计划定期定量完成加工任务。 3、负责交货(加工成品)时移交,清点。 4、加工所剩余料(300mm)长度以下归承包方所有。 5、发包方应允许承包方 5‰的允错率,即加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原材料损坏。 6 负责将幕墙窗型材运输到承包方加施工场地点以及负责后期产品的返回运输,即承担运输费用。 第七条 双方责任 承发包双方除执行合同各项条款的约定外,还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发包方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