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农村 2024 年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镇农村 2024 年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党和国家关怀农村贫困群众住房的一件惠民工程,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依据《长丰县x 年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根据“生产进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洁净、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切入点,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努力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全镇农村社会健康和谐进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与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相结合,与推动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镇域经济社会进展总体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注意保护现有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统筹规划,科学选址设计,提高防灾避险水平。 (二)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整合各方,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制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三)坚持经济有用,保证施工质量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公示和民主评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全镇共 15 个行政村,其中东岗村街西、街南、谢小庄、郑大圩、柳树郢和赵小圩不列为改造范围) 1、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农村五保户危房改造通过集中供养,列入民生工程逐步解决; 3、改造房屋对象属于有本村户籍户主的本户主房,改造房屋应属于 x 年 6 月 1 日后各村委报送的改造对象户,原则上不再增加。如有用不完的指标,则由镇统一调剂使用。 (二)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按每户 8000 元左右给予综合补助,由镇统筹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我镇具体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1、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到符合规划的村庄新建房屋的,户均补助为万元。对建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