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1、用作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一)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蟹六跪而二螯。(《劝学》)(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而且”。如: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三)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过秦论》)(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如: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五)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冯婉贞》)(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如: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说》)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师说》)以1、 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逍遥游》)斧斤以时入山林。(《寡人之于国也》)(二)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如:五亩之宅,树之以桑。(《寡人之于国也》)(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如:罚所及,则无以怒而滥刑。(《谏太宗十思疏》)(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如:余 以 乾 隆 三 十 九 年 十 二 月 , 自 京 师 乘 风 雪 , … … 至 于 泰 安 。 ( 《 登 泰 山记》)(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如: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2、用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如: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归去来兮辞》)(二)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如:引壶觞以自酌。(《归去来兮辞》)(三)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