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开发承包合同 13 篇荒山开发承包合同 1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利用山地资源,甲方免费提供荒山林地给乙方承包开发,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免费提供荒地,供乙方开发经营。 二、在合同承包期内,乙方拥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所有权。 三、承包合同期为 30 年,合同期满,甲方按利润的 30%提成,作为该地的酬劳。 四、土地的四止界限为:地名:北东南西。 五、合同期内,甲方及本组村民不得任何理由及借口对乙方进行干扰、破坏,如出现纠纷,甲方须负责解决,若导致乙方损失,应由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到国家建设(或其它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清乙方。 七、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荒山开发承包合同 2 甲方:邓成斌 邓友湘 乙方:浆水乡洛阁村一组 一、乙方将本组所有的坐落在高岭背的部分荒山约 320 亩发包转让给甲方经营。此片荒山的四至界线分别为:面对该山,北(下)至山脚田埂,南(上)至山***脊分水处(与小塘村山岭交界线),东(左)至与小塘村山岭交界线,西(右)以高岭背莽梅高压电线下 (具体情况见示意图即本合同书附件)。三、承包费用为1120XX 元,大写壹拾壹万贰千元整。 四、承包费用的交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承包费用为承包期内的一次性费用,即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索取与承包荒山有关的费用(比如管理费、使用该山内简易公路的使用费和其它赞助费或木材等物资)。 六、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即获得此荒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甲方在承包期内的经营管理方式、股份组成由其自主,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进行干预,任何个人不得在此荒山范围内进行开采矿产、开荒耕作、砍柴烧炭等生产活动。如遇国家(县政府及其以上政府、乡政府、村委会)征地开矿、修路等开发,土地征用费归本组(乙方)集体所有,乙方要履行向土地征用方索取林木赔偿费、因征地开发而造成的经营补偿费的义务,该两款项无条件地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扣留。 七、现有进山公路和此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