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公司,是指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并已完成划款、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正式进入投后管理期并经公司授权由项目投资中心负责管理的公司。第二条 投资后管理投资后管理(以下简称:投后管理),是指对项目公司及影响风险控制的有关因素进行持续监控和分析,提供增值服务,处理突发重大事件的管理过程。包括投后监督管理、管理咨询、风险预警及退出。第三条 投后管理负责人1、由项目投资总监指定具体投后经理,负责所投项目公司的投后管理业务。2、投后经理在具体的投后管理中,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申请获得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支持。第四条 投后管理内容1、监督管理① 风险管理② 执行投资合同中约定的权利;③ 出席项目公司董事会议。2、管理咨询 --- 增值服务① 协助项目公司招聘和解雇关键管理人员;② 对项目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提供咨询与建议;③ 对项目公司的进展战略提供咨询与建议,并协助其完成;④ 协助项目公司与关键的原料供应商或产品顾客建立并维持稳定的关系;⑤ 对项目公司市场营销策略提出建议;⑥ 对项目公司的财务管理提供建议;⑦ 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方案与建议。3、投资退出设计与实施① 投资退出设计根据项目公司进展态势、市场环境变化和投资公司自身的投资策略、机会,选择适当时机、选择投资退出方式,依据最有利的方式设计投资退出方案。② 投资退出实施a.已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b.未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第二章 对接协调会第五条 投资完成,投资总监负责组织召开项目公司和投后管理对接会,参加人员为投后管理经理和项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接会上主要有以下两项内容:1、阐述投资理念和投后管理的基本要求;2、明确项目公司总经理助理、行政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等人员作为日常对接人,建立日常对接的长效机制。第三章 日常性管理第六条 财务信息收集1、投后管理部门定期收集汇总项目公司月报、季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月、季度报告应在月度、季度结束后的 15 天内完成收集,年度报告应在年度结束后的 30 天内完成收集,报告以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进行汇总。2、投后管理部门对财报进行简单分析,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分析报告,提出改进建议。3、如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异,应及时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商讨提出处理对策。第七条 定期走访1、投后管理经理每季度走访项目一次,并向投资总监书面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