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 X 支部选举工作流程及参考文档根据《中国共产 X 章程》和《中国共产 X 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的规定,成立 X 的新组织或是撤销 X 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 X 组织决定。具体而言,可以由需要成立 X 的新组织,或是撤销 X 的原有组织的单位或 X组织提出请示,再由院系级 X 组织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研究决定并批复;也可以由院系级 X 组织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直接作出决定,将所作出的决定通知有关单位或 X 组织。院系级 X 组织应将成立 X 的新组织或撤销 X 的原有组织的事项报学校 X 委组织部门备案。X 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凡是有正式 X 员 3 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 X 支部。X 支部 X员人数规模建议控制在 30 人以下,一般不超过 50 人。教职工 X 支部一般按院系级单位内设机构、学校职能部门等设置,学生 X 支部一般按专业或年级等设置,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学生社区等设置师生 X 支部,推动 X 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能力的组织拓展。根据工作需要,学校 X 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 X 支部的决定。因工作需要或 X 员人数变化等原因,需要由 X 支部改设X 总支部或由 X 总支部改设基层 X 委,以及由基层 X 委改设X 总支部或由 X 总支部改设 X 支部的,参照本流程办理。一、设立 X 支部【方案一】1.向上级 X 组织请示建立 X 支部需要建立或调整 X 支部,应向上级 X 组织呈报书面请示。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 X 员、预备 X 员的数量,建立 X 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参考文档 1】 参考文档 1:关于成立×××X 支部的请示.docx2.上级 X 组织关于同意成立×××X 支部的批复上级 X 组织根据基层 X 组织建设情况研究作出决定,并书面批复。【参考文档 2】 参考文档 2:×××X 委关于成立×××X 支部的批复.docx【方案二】1.上级 X 组织直接作出成立×××X 支部的决定院系级 X 组织结合所辖基层 X 支部建设和 X 员人数,经集体研究后作出成立有关 X 支部的决定,并通知有关单位,报 X 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参考文档 3】 参考文档 3:×××X 委关于成立×××X 支部的通知.docx(通知有关 X 支部)【参考文档 4】 参考文档 4:×××X 委关于成立×××X 支部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