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突发公开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是提高全局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交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审计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根据应急预案对各个环节做好相应的准备,提供相关方面的保障工作; (三)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 (四)向市政府报送紧急事项并落实有关决定事项; (五)负责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 (六)做好本局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七)协助和配合应急主管部门做好本领域的应对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一)信息报告。一般公共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实行措施控制事态,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件可同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并将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汇总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先用电话报告,然后用书面形式报告,最迟不得超过 1 小时,不得谎报、瞒报和漏报。 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最高负责人即为临时总指挥,一面迅速报告,一面实行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响应。根据分级处置的原则,根据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共分为重特大级(1 级)、发生较大(2 级)、发生一般(3 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 3 级时,市应急办应及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 2 级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的同时向局长报告;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 1 级时,在向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局长报告的同时,向市应急办、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 10 分钟内赶到现场。 五、应急保障 (一)应急准备。审计局成立专门的应急队伍,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