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诉讼时效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 一、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 ( 一)当事人想商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状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宅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宅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商定管辖的,以商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商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宅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 (1)在合同中明确商定了履行地点的,以商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商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商定或商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商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宅地均不在合同商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商定的交货地点不全都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承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展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展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宅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假设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宅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宅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宅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大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宅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一般的合同纠纷依据民法通那么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二年。几类特别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存放物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冗杂性、地域性,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