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一、为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有效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公众健康,制定本预案。二、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的工人应按照诊所有关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并使用专用的运送车辆密闭运送医疗废物。三、如运送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如运送车倾翻、工人受伤等严重事件时,当事人或事故发生科室立即报告院感办,同时请医院保卫人员在受污染地区设立隔离区,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穿过,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对行人造成伤害。四、院感办接到报告后,应到现场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报告,递交给负诊所责医疗废物工作的主管领导。五、院感办到现场后指导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六、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七、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污染,应就近清洁,用水冲洗受污染部位,如不慎受伤,应及时到最近的诊疗室处理。八、医疗废物暂存点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时,应逐级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尽可能追回丢失的医疗废物;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按上述第三条做好相应处理,并在48小时内向县卫计局和县环保局报告。九、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县卫计局和县环保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按第三条要求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处理措施。十、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计局和县环保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参照上述第三点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处理措施。十一、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医疗废物监控人员职责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医院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医院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和报告工作。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报告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医疗废物暂存处清洁消毒制度1、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洗。3、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存储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洗。4、暂存处运送工具使用后应用0.5%过氧乙酸进行喷雾消毒。5、消毒后应进行消毒登记。6、医疗废物暂存处发生环境污染,应立即进行消毒、清洗处理。医疗污水处理管理制度1、污水处理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关于《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的要求执行。2、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操作人员应该培训并健全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3、医院污水采用二级处理流程,氯消毒工艺流程。严格按照加氯池内水容量,计算氯量,保证氯、水充分接触一定时间后方能排放,使处理后的污水经防疫站化验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标准。4、污水处理站应有必要的计量、安全及报警等装置。5、做好日常监测工作,污水处理的生物监测总余氯应每日监测,粪大肠菌每月一次。每日测定水质,水量、并做好记录。6、服从环保、防疫部门管理指导,协助采样检验。7、工作人员应当注重个人卫生,应配备有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清洗的设施(洗手液、温水),而且应对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卫生方面的知识培训。医疗污水处理应急预案为有效的预防及时控制和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