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制定本规程是为了规范机械木工的操作,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机械木工岗位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 3 .操作规程 3 .1 木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3 .1 .1 开机前应首先检查各部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能开机。 3 .1 .2 木材的存放和加工场所的消防器材必须齐全,可靠和使用方便,工作场所不准有明火和吸烟,易燃材料和油棉纱等不得放在木材上及附近,各场所的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影响道路畅通,以保证安全。 3 .1 .3 机床应保持清洁,转动部位安全装置应齐全、可靠、接地线良好,各部位螺钉螺帽紧固件不得松动,工具台上禁止放杂物。 3 .1 .4 各种工具、刃具要经检查方可使用,不得有破损和裂纹。 3 .1 .5 开机后待设备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不准从机械部分上方传递木材、工具和工件等,装卸零件、刃具,必须待机停稳后方可进行,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应立 即 停机。 3 .1 .6 设备起 动后,身体 不得靠近转动部位,操作者 应站 在安全位置上,严禁设备在运转中测量工件尺寸。清理木屑时,必须待设备停稳后进行。 3 .1 .7 锯、刨床等加工长料时,对面要有人接料,上手和下手要配合好,手应距刃具 3 0 0 毫米以上,小工件要用推料棒进行。 3 .1 .8 加工大料,多人配合时,必须指定一人指挥,动作协调。 3 .1 .9 根据木料的粗细、软硬和浊度选择合理的切削速度,加工木料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和铁丝等硬物。 3 .1 .1 0 工作完毕,切断电源,让其自动停机,不准用手或其它物件去强制停机,停机后要清理机床,整理工具,摆放好木料和工件。 电锯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制定本规程是为了规范机械木工的操作,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机械木工岗位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 3 .电锯安全操作规程 3 .1 操作前检查电锯各种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并符合操作安全要求。 3.2 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电锯各种螺丝应上紧。 3.3 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3.4 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要慢推。接料要待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3.5 短窄料应用推棍加工,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3.6 电锯检修应断电作业维护。 3.7 工作完毕、电锯应断电锁箱,整理清理电锯周围木料及木屑,注意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