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情况”的心得体会通过阅读和分析了三篇有关我过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对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几十年来的变化有了一个大致的整体了解。从其中,其实不难看出我国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存在行政收支不平衡、行政管理效率低下、机构设置重叠、工作人员素质低下等一系列问题。而通过总结和归纳了三篇报告中的重点内容,得出现阶段我国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尤为明显的是,我国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独立性弱。由于乡镇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隶属于本级政府,其经费来源由本级行政来解决,人员由本级政府管理,干部任免由本级政府决定,因此从制度上就决定了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机关的独立性不够,地方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实际上成了本级政府“内审部门”,而又由于地方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机关与中央政府天各一方,在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利益不一致、有冲突时,乡镇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非常容易受到地方政府的影响而偏向于地方政府利益,又缺乏有力的外部监督,从而导致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结果不公正。其对外作出的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结果和报告也显然是无法公平的。然而,在“双重负责”的环境下,极易导致的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结果不公正。各级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在依法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监督的同时,受政府委托,每年向本级人大作预算执行和其他行政收支的乡镇政府行政管理工作报告。这一制度要求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机关不仅对政府负责,也要对人大间接负责。由于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机关的人事和经费均来源于本级的政府,因此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结论必须受本级政府部门的“过滤”而受本级政府利益的影响,存在信息失真。同样的,双重领导下工作效率的缺失问题严重。由于双重负责体制,在实际执行时,会引起许多的效率缺失,尤其是存在不同的利益时,同时在出现问题时,两边领导机关也会出现“踢皮球”的情况。例如下级查出的相关问题因为当级政府的影响而不能如实上报,而乡镇政府行政管理质量受到了影响,很可能导致又要进行重复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由此可见,我国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仍旧存在部分问题,也是相关机构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基于此,结合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完善我国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体系的建议和措施:首先,完善现有行政管理体制,我国国内的许多专家学者都认同立法型行政管理体制是行政管理独立性和权威性的根本保证,这也应该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最终目标。然而,我国基本国情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因此人大并不能在政府体制中起到关键要素的作用,如果直接把行政管理部门划归人大,可能反而会降低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威性,同时人员经费也会有问题,因此实行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对于行政管理体制的完善尤为重要。相反的,我国的行政管理制度是“行政型”的,行政管理署设在国务院以下,由总理直接领导,而地方行政管理机关则是在上一级行政管理机关和本纪政府的共同领导下。由于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机关人财物主要是受党政管理,我国上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于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实际上被弱化,地方行政管理机关成为了政府的内部行政管理,在《关于完善行政管理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细化了地方行政管理机关“双重管理,双重报告”的实施路径。这其中,应当通过加强上级行政管理及关在地方行政管理机关的干部任免中的作用,逐步减少地方政府对行政管理机关的经济支配。从组织架构上,除了在省级部门通过改变人事任免,经济权力逐步推动行政管理体制的化管理外,可以先取消作用不大的县市一级的行政管理机构,逐步试点,待时机成熟再全面推进。其次,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积极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接受舆论监督。目前乡镇政府行政管理制度出现的问题,并不能全怪罪于行政管理制度和体制。由于受到地方政府追求地方利益所带来的外部压力的压力,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受到限制。行政管理透明度不足,也让行政管理制度监督作用的发挥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据对一些基层行政管理机关和行政管理人员的调查走访,通常行政管理结果的披露比例在30%左右。而且,披露的多是些无关痛痒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