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村务监督会议记录制度 村务监督会议记录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镇纪检监察、民政等部门的指导下,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开展党务、村务和财务监督工作。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可列席村“两委”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中的纪律监督小组成员可列席村党组织有关会议,负责监督村党务工作。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对党务、村务和财务监督工作进行小结,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例会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审核、集体表决,并做好记录。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例会的`议题提前告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围绕议题,注意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党员和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例会召开后 5 各工作日内予以解释答复。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加村务决策与管理工作。 (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季度参加镇纪委工作例会,主要内容是学习政策法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村务监督会议记录制度 第一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不能履行职责时,委托本委员会其他成员代为召集和主持。 第二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 10 日召开,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或经半数以上成员提议可临时决定召开。 第三条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需有 2/3 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讨论、决定事项实行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决议事项经参加会议的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条做好例会的记录工作,做到有专人记录和专用记录本,记录内容要完整、准确、真实,并将每次会议讨论事项整理上报街道纪工委。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度 第一条报告的形式。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半年向街道纪工委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向村党组织作一次专题汇报。每年年终,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第二条报告的对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要向街道纪工委、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其他成员要向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告工作。 第三条报告的内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成员重点就近期对村务、党务、政务、财务的监督情况,特别是在村集体资金资产资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