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11 篇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篇 1 第一步 准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资料 第二步 提出贷款申请 (一)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提出贷款申请 1.借款申请人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入“我要贷款”功能;根据所购房屋选择“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完成贷款网上具体申请操作: (1)阅读办理须知; (2)填写申请信息; (3)选择业务办理部门及受委托银行; (4)上传申请资料图片; (5)提交贷款申请。 注:借款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后,管理中心经办部门将通过电话、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等渠道将业务办理情况及后续手续要求及时反馈借款申请人。 (二)通过贷款业务柜台提出贷款申请 1.借款申请人准备齐全申请资料后,与二手房卖方(新建住房开发商无需到场)一起于工作日到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在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服务大厅,借款申请人在大厅引导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员的协助下领取业务办理号等待办理业务。 3.借款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办理业务,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业务受理人员对拟申请的贷款金额、期限进行初步核定,并告知受理结论及下一步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第三步 办理房屋评估(二手房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无需自行办理房屋评估手续,无需交纳评估费,该环节由贷款经办部门内部核查。 第四步 借款合同签约 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拨打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借款申请人可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在工作日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上签字。 第五步 签约后办理房屋过户等手续(二手房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完成借款合同签约后,可与卖方办理交税、房屋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步 贷款发放后领取资料 ① 对于申请二手房贷款的,在房屋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受委托银行根据管理中心规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划入售房人名下银行账户,并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通知领取或邮寄借款合同等个人资料。 ② 对于申请新建住房贷款申请的,借款申请人完成借款合同签约后,受委托银行根据管理中心规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划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入售房人名下银行账户,并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通知领取或邮寄借款合同等个人资料。 ③ 借款人收到个人资料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