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便民服务工作制度一、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职责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把为群众办好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按照服务事项的轻重缓急,能办立即办,一时办不了的承诺时间办,确实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4、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情况反映和信息沟通工作。5、做好记录登记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二、服务承诺制度1、创建良好的服务环境。办公室要保持整齐有序,洁净明亮的工作环境,办公桌上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事物,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2、提供良好的服务秩序。各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法定的工作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3、待人接事要讲究文明礼貌,遵照先到先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4、落实优良服务措施。严格按照《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具体要求,制定细则,责任到1人。5、建立服务督查奖惩制。设立服务监督电话,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三、首问责任制度1、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本单位办事或来电咨询、举报、投诉、查询等有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应承担解答、办理、转交或引导责任的制度。第1页共4页2、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充分体现公仆品质和助人为乐的精神风貌。服务对象询问责任人姓名和职务时,应如实告知本人的姓名和职务。3、任何部门和单位及有关人员来电联系事项,反映情况或举报的,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登记在册并递交分管领导阅处;来电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对属于本业务范围内的,应认真回答;属于其他业务范围的,应将联系方式告知对方。4、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宜,要认真听取对方的陈述,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对能办理的事项应当场或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对手续不完备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对一时办理不了的,要说明原因。5、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主动告知办理该事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或直接引导服务对象到承办人处。6、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问责任人应热情说明2原因,并尽可能帮助其寻找相关承办部门。7、首问责任人本人不能解答或办理的,严禁以“不知道或办不了”为由一推了之。首问责任人当时确因公务繁忙,无法履行首问职责的,应予解释说明,并委托他人接待。8、为保证此项制度的落实,将首问责任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凡首问责任人因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低,有单位和群众反映投诉的,一经查实,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年度目标考核优秀等次的评比资格。四、岗位责任制度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及时掌握新的政策、法规及办事程序,以适应便民服务的要求;三是代表本部门在便民服务站办公窗口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职权与行政服务事项办理,负责即办件的审批件办理,负责上报件的协调、督促;四是对接待受理事项要严格按照“便民利民八项制度”的要求及时办理,不得推诿、扯皮;五是自觉服从社区书记、主任安排,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六是佩证上岗,服务要热情、大方、和蔼、周到、细致;七是遵守作息时间,第2页共4页严格请销假制度,上班时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八是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五、一次性告知制度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当事人前来办理有关事务或咨询有关事项因手续、材料不完备需退回补办的或不完全具备条件暂不予受理的,有关责任人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材3料、手续,和不予受理的理由。2、责任人对当事人需办理的有关事务或咨询的有关事项负有一次性说清的责任。能办理的事项应及时办理,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