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1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逐级监管、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管理体制。三、集团公司和所属各分公司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以主管领导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组织网络。从董事长、总经理到每一位员工,从集团公司到各单位、车间、科室、班组,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网络。四、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2施和综合管理监督责任,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二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集团公司安全部部长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三责任人。五、各分公司行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即第二责任人),对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安全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监督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是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科长是安全管理工作第三责任人,负责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安全工作负直接承办责任。六、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各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对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岗位安全职责。34.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4.2.1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生产场所、生活区域、消防安全无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持续改进的安全目标管理机制。4.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生产场所、生活区域、消防安全无责任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次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万车公里事故次数、万车公里受伤人数、万车公里死亡人数,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内。4.2.3安全目标管理一、集团公司每年度应根据企业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考核奖惩办法》和《年度目标考核细则》,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检查考核、奖励处罚等有机结合。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二、集团公司每年度制定并与分公司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目标任务。分公司应层层分解安全目标,并以签订目标4责任书的形式将安全目标任务落实到部门、科室、单车经营承包者、驾驶员;各部门、科室应制定科室内部岗位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目标任务落实到人头。三、集团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考核奖惩。集团公司对机关部门、分公司实施考核奖惩;分公司对本单位内部实施考核奖惩。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按照《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和动态考核的要求,以日常考核、季度抽检、年度考核方式对分公司进行奖惩。分公司可选择月考核全年兑现或当月考核当月兑现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五、每年度分公司按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奖惩。六、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应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增添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修订完善下年度安全目标任务。七、集团公司和分公司可根据春运、汛期、黄金周等特殊时段,设立单独目标考核奖惩,考核结果应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八、根据安全目标考核结果,对完成工作目标、成绩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