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关于工期一事第五版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工程联系单(改)工程联系单签收人姓名及时间致:盐城安科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我公司承建的野丁安置小区二期工程,于 2014 年 11 月 26 日至 12 月 23 日全部主体封顶,2015 年 3 月 23 日主体验收。1、外墙保温材料检测不符合要求,停工约 45 天;2、外墙石材干挂开工时间为 2015 年 6 月初,合同工期为 90 天,延迟 70 天;3、电梯安装队伍 2015 年 11 月进场,计划时间 90 天内完成,目前还有 7 台未安装到位;4、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2016 年 4 月进场施工;5、公共部位分户表箱位置还没有明确答复,桥架不好加工,室外供电至今还未进场。(附件共页)发文单位(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注:1、本联系单分为建设单位工程联系单(c.o.11)、项目监理机构工程联系单(c.o.12)、施工单位工程联系单(C.0.13)。2、收到单位如有疑义,应在自收到本联系单后 48 小时内书面提出。3、本表发文与收文单位各一份。工程联系单C.0.第五版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工程联系单(改)工程名称:野丁安置小区二期工程编号:C.0.13—事由关于临时用电私拉乱接一事签收人姓名及时间致:深圳市华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我公司承建的野丁安置小区二期工程,幕墙工程由建设单位单独招标,由贵方中标施工。经巡查你方现场脚手架使用、临时用电等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相关单位已要求你方全面停止现场施工。但我项目部电工巡查发现 2015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8#楼施工班组、2015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3#楼施工班组私自将电线接到我土建单位的三级电箱,偷窃用电,仍继续施工作业。现对你单位处以贰仟元(¥2000)的安全罚款,希你单位吸取教训,做好安全相关工作。(附件共页)抄送:盐城安科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文单位(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注:1、本联系单分为建设单位工程联系单(C.0.11)、项目监理机构工程联系单(C.0.12)、施工单位工程联系单(C.0.13)。2、收到单位如有疑义,应在自收到本联系单后 48 小时内书面提出。3、本表发文与收文单位各一份。第五版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C.0.工程联系单(改)工程联系单工程名称:野丁安置小区二期工程编号:C.0.13—事由关于单兀门施工一事签收人姓名及时间致:盐城安科置业有限公司我公司承建的野丁安置小区二期工程,现已进入装饰装修...